为什么美国禁止干细胞移植(为什么美国禁止干细胞移植呢)
本文的目的是以一种有用的方式讨论为什么美国禁止干细胞移植和为什么美国禁止干细胞移植呢的知识。
美国神经干细胞移植技术怎么样?哪家医院可以做?
神经干细胞移植在国内甚至全世界还是没有攻克的话题,对我来说属于及其高端的领域了,我给你一下建议,既然已经昏迷六个月了,在我遇到的病人范围内,苏醒的几率比较低,建议您要不断的和她进行语言沟通,不管她是听见还是听不见,说她感兴趣的话题,谈你俩以前的记忆比较深的回忆,有助于病人苏醒,另外一定要注意病人的护理,锻炼身体各部分的机能,这样病人苏醒后恢复效果较好,平时注意呼吸系统千万不要受感染,祝你女朋友早日康复,以下是我从网络上给你找了点资料参考一下。
与国外病人相比,小董接受“神经干细胞移植”花费的2万多元钱,不算太多,但这笔钱对于小董和他的家庭,已经是巨大的开销。现在,病情没有好转,小董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上当受骗,还是“药不对症”,他努力地在网络上搜索信息,最后发现,没有人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
“神经干细胞移植”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治疗技术?记者以咨询者的身份来到“浙江某医院细胞治疗康复中心”,一位姓马的医生介绍说:“随着科学的发展,干细胞可以修复大脑中受到损害的细胞,我们移植的是神经干细胞,修复受损的脑组织,帮助功能的恢复。”
让非生物或者非医学专业的人理解“神经干细胞”已经足够困难,更别说再加上“移植”“修复”一类的专业术语,事实上,即便是专业学者,对“神经干细胞”的了解也不多,它的发现,仅仅只有10多年的历史。
1989年以前,没有人相信有“神经干细胞”这个东西的存在。在此之前,造血干细胞早就被发现,1950年代,科学家已经发现通过移植骨髓,病人获得造血干细胞后可以治疗造血功能障碍等疾病,过去,白血病、地中海贫血等被认为是不治之症,通过骨髓干细胞移植,这些疾病的患者得到生的希望。
而大脑中的“神经干细胞”一直没有被掀开面纱,所有人都认为神经元是不可再生的,如果神经细胞受到损伤后死亡,就不会像血液细胞一样得到新生力量的补充,只有“神经胶质细胞”来补充空缺。“神经胶质细胞”是不能替代原来神经细胞的功能的,所以一旦神经细胞受到损伤,就像脑瘫病人的大脑中出现的情况那样,损伤的神经细胞是不能自我修复的。受损的神经细胞就像一根竹竿,一旦断裂,就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就算我们用胶水把竹竿接起来,它也无法重生。
这种看法在1989年被打破,一位科学家提出“神经干细胞”的设想,后来经过各国科学家的实验,到1990年代初期,科学家们认定神经干细胞的确存在于成年动物脑和脊髓内的大量区域。
这个发现让人振奋,它意味着,就算是神经细胞受损,人体也能自己把它修复成原来的样子,过去我们看到神经系统疾病无法恢复,可能是因为这些天生的修复材料不够多。完成这个修复工作的,就是“神经干细胞”,它像“母亲”,能够按照需要“生育”出神经细胞,并且在受损部位让神经细胞死而复生。只要我们对“神经干细胞”足够了解,就能够在人工的干预下,“制造”足够多的“神经干细胞”,然后根据需要,把它送到该去的地方,这样,很多神经系统的顽症,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开始投入到这个充满诱惑的研究领域,在中国,2001年立项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973计划里,也把神经干细胞研究作为课题,北京大学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的两位科学家主持开展科研。
实验室中,研究者已经发现神经干细胞的巨大“潜能”。从胚胎或者成体细胞中能够分化出神经干细胞,如果在实验室中创造出特殊的环境,那么这些分化出来的神经干细胞能够诱导发育成为神经细胞,接着,有科学家继续实验,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如果把那些通过特殊方式分化出来的神经干细胞移植进动物的身体,它们能够“长”出神经细胞,“修复”受损的神经细胞。
这就是“神经干细胞移植”的理论基础,也就是说,把神经干细胞“种”进大脑,让它去需要的地方“修修补补”,是有可能的,这也是主张“神经干细胞移植”可以用于临床的的理由。不过,上面出现的情况,还是在实验室中发生的“故事”,由于关键技术存在的不确定性,没有严谨的科学家敢把这个看上去“成熟”的过程用在人的身体上,即便存在个别的人体临床试验,也没有科学家声称已经得到了可靠的结果。
诺贝尔奖提前到来?
“明天的治疗,今日享用”——在青岛某医院干细胞治疗康复中心的宣传资料上,有这样一个响亮的口号,但严谨的科学家表示,幻想“明天的治疗今日享用”实在是太早了,神经干细胞移植关键的难题还没有解决,只要这些关键难题没有解决,临床治疗的安全和效果就无从谈起。
最重要的难题有两个:神经干细胞能否分化为一定纯度的神经细胞?神经干细胞“移植”进大脑后,能不能在正确的位置“长”出神经细胞来,而且这些“长”出来的神经细胞能不能长期“存活”。
又是艰涩的专业概念。
让我们来想象一下。人的胚胎就像一颗种子,将来是会变成一个人的,这颗种子里包含了无数更小的种子,有的种子将来长成皮肤,有的长成肝脏,有的长成血液,还有的长成神经细胞。神经干细胞,就是将来神经元和神经胶质细胞的“母亲”。最早科学家对神经干细胞的研究,是从胚胎里寻找它的,这比较好理解,因为只要把种子放在合适的环境中,可以看到,有一些细胞将来就是变成了神经细胞。
从胚胎中得到神经干细胞看起来更加可靠,一般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从流产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中分离出来,一个是从人的胚胎干细胞中诱导分化出来。不过,由于宗教和伦理的限制,这样获得神经干细胞的途径在很多国家被禁止。
幸好,通往罗马的路不止一条,科学家们发现神经干细胞不仅存在于胚胎,而且还存在于骨髓、脐血里,如果从这些途径获得神经干细胞,就不存在宗教的禁忌。于是,很多研究者把注意力集中在非胚胎的神经干细胞来源上。
但问题是,脐血中神经干细胞的含量很小,如果我们要利用它,就必须分离、纯化和扩增,就像要从矿石中筛取钻石一样。但到目前为止,科学界还没有成熟的分离、提纯和扩增的技术平台,没有公认的标准来规范这个过程。也就是说,没有人知道哪种分离方式最好,纯化到什么程度才可以用于移植,扩增后的干细胞要达到哪些指标才是“合格”的。
至于第二个难题,就更加复杂。动物的大脑是一个精密到无法想象的“黑匣子”,至今人们对大脑的了解不多,神经系统是传递信号的“道路”,一个挨着一个的神经细胞巧妙而精确地传递电信号,才让我们在看到台阶时知道要抬腿。就算我们解决了第一个难题,把“安全”的神经干细胞移植进大脑,这些干细胞能不能到达需要修补的地方?到达以后能不能像其他神经细胞一样传递信息?这些,都没有确定的答案。
除了上面两个难题,还有很多临床使用的细节无章可循,比如移植的方法、途径、佐剂、适应症等等。而且,神经干细胞治疗的效果评定,也是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如果有人解决了这些难题,一定能得诺贝尔奖。”周长福说。很多科学家都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尽管科学家对神经干细胞移植将来应用于临床充满乐观的信心,但他们不得不面对的是,距离成熟的临床应用,还很遥远。
神经干细胞“亢奋症”
在专业研究人员眼里,神经干细胞移植离临床治疗还有很长的距离,但那些支持临床应用的人,却只拿“效果”说话。“我们用了这么几年以后,应该说没有出现毒副作用。”“我们治疗的脑瘫病人90%以上都有效果。”在一家开展神经干细胞移植的医院里,医生这样说。浙江某医院干细胞治疗康复中心的史主任说,他们只想做“实在的工作”,不追求商业目的,所以一直没有过多宣传,但他还是忍不住告诉记者:“我们很多治疗病例,可以说是世界首例的。”
“一项新技术在没有被证明确实有疗效之前,就不能在临床上应用,最多只能用来做临床试验,那样的话不仅要病人知情同意,还不能收取费用,并必须遵循有关临床试验的法规。”方舟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明了他的观点。与他的态度类似,暨南大学附属医院一位康复科医师,也非常不赞同把“神经干细胞移植”应用于临床。
对于“神经干细胞移植”应用于临床的质疑之声,从来没有停歇过,但这项备受争议的治疗技术,还是蓬勃地发展了起来。
2005年,国内几家医院开始开展神经干细胞治疗,曾经在医学界掀起热烈的讨论,北京宣武医院是国内神经科实力非常强的医院,医院的几位医生对“神经干细胞移植”应用于临床发表了看法,并发表在《健康报》上。
记者联系到当年这个报道中反对“神经干细胞移植”临床应用的专家,他们的观点至今没有改变。
“据我掌握的资料�神经干细胞移植在帕金森氏病等治疗方面有一定的效果�是指可以产生多巴胺类物质。至于对诸如运动功能、言语功能、认知功能、吞咽功能、二便功能等最重要的神经功能的恢复方面,至今我没有发现国际上有任何循证医学的证据表明神经干细胞‘移植’是有效的。”其中一位神经康复专业的医师这样答复。
他说:“其实,神经干细胞的实验室培养技术早已过关,直接把它‘输入’回血管内或注射到局部组织内也极其简单。稍微有点设备就可以‘扩增’出来。利用人们的‘期望’和‘信任’,大肆宣扬‘治疗效果’,我认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至少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不是多中心、大样本、随机对照的盲法研究的结果)。个别人可能就是被‘经济效益’驱动的。我们接收了一些‘移植后’的患者,没有一个是真正‘有效’的。因为是‘自愿’的,也就没有人要‘讨说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奈何?”-
美国禁止器官移植吗
美国不禁止器官移植。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60年代初,美国的一些州颁布了尸体捐献法,规定亲属有权将尸体捐献给医学机构,但大多数州的法律实际上并没有起到鼓励捐献尸体器官的作用。1968年,美国医学会发表了器官移植的一般伦理原则,包括必须保证医生对病人健康的关心和忠诚的原则、知情和同意的原则,以及关心病人第一、发展医学第二的原则等。同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统一解剖捐赠法》,为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该法规定,任何超过18岁的公民可以捐赠其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科研、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在死亡之前未作可以举证的捐赠表示,如遗嘱和由证人签字的证书等,其近亲可以捐献死者的尸体,除非已知死者在死亡之前反对这样做。如果死者在死亡之前已作可以举证的捐赠表示,则其亲属无权予以取消。到1973年,美国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效仿联邦统一解剖捐赠法颁布了类似的州法律。1984年9月,美国国会又颁布了一项法律,禁止买卖人体器官。但1987年约翰·摩亚诉大卫·戈德医生利用弃置器官从事研究和谋取利益的案件发生后,美国国会准备制定一项新的法律,以鼓励和保护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条件下利用弃置器官进行科学研究。
胚胎干细胞的研究与争议
胚胎干细胞研究在美国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领域,支持者认为这项研究有助于根治很多疑难杂症,是一种挽救生命的慈善行为,是科学进步的表现。而反对者则认为,进行胚胎干细胞研究就必须破坏胚胎,而胚胎是人尚未成形时在子宫的生命形式。
因此,如果支持进行胚胎干细胞研究就等于是怂恿他人“扼杀生命”,是不道德的,违反伦理的。 美国参议院在2006年7月17日就增加政府对胚胎干细胞研究经费拨款的议案进行了辩论。新法案要求,增加联邦政府用于干细胞研究的经费,用于对那些将被遗弃的、处于冷冻状态的临床胚胎进行胚胎干细胞研究。当天进行的辩论可谓相当激烈,正反双方都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讨论这一议案的利弊。不过,从现在的情形看来,参议院通过此项法案的难度不大。
但让很多人头痛的是总统布什的态度。布什此前已经表示,如果这项议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他将不惜动用总统否决权来阻挠议案付诸实施。17日,白宫再次发表了类似声明,称“他(总统)将对议案行使否决权”。
科学家过去研究胚胎干细胞,都必须在胚胎上“大动手脚”,有人认为这样做就牺牲了胚胎,即间接牺牲了一个未来的小生命,所以惹来了很多伦理上的反对和斥责。白宫的声明说:“这项议案将强迫美国的纳税人为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提供经济支持,而我们不应使用公众的钱来支持摧毁生命的行为。”
当然,布什也有很多同盟军,他们也都认为,胚胎是一个未来的生命,不能因为进行科学研究而扼杀生命。再者说,对胚胎干细胞的研究现在还只是停留在最初阶段,距离临床试验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更不用说用于治疗疾病了。“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有的胚胎不能发育成生命就残忍地在它们上面做试验。”共和党参议员吉姆·伯恩宁说。“有谁知道在这一研究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前需要破坏多少胚胎呢?” 支持者,特别是一些温和派的共和党人认为,美国人民需要扩大干细胞研究。他们指出,根据自愿的原则,利用一些废弃的胚胎扩大干细胞研究是为美国人所做的正确的事情。干细胞研究被认为是找到老年性痴呆症、帕金森症等神经和大脑疾病新疗法的希望。
前美国第一夫人南希·里根就是一位积极推动此议案形成的热心人士。她的丈夫、前总统里根2004年死于阿尔茨海默氏痴呆症,而如果干细胞研究取得突破,这种疾病以后就有望治愈。“她依然在为此事而到处奔波。”民主党参议员埃德华德·肯尼迪说。“我们都知道,正是由于她的努力,这项议案才有今天,也才有可能取得一个理想的结果。”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斯佩克特本人是一位癌症患者,而癌症也是一种可以依赖干细胞研究获得治疗的疾病,因此,他也是此议案的拥趸之一。他还把这项议案的反对者比喻作阻挠科学车轮前进的阻力,称他们是“愚蠢的,不理智的,绝对荒谬的。”
而参议院多数党领袖弗里斯特也持有这种观点。他说:“我们将团结起来,使得科学在伦理道德的界限之内继续前进。”
2006年7月19日,美国总统布什上任5年来首次动用总统否决权,否决了参议院一项旨在资助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提案,此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和关注。与此相对的是,7月24日,欧盟25国负责科研的部长在布鲁塞尔开会决定,将继续资助欧盟科研人员有限度地开展人类干细胞研究。道德层面的争议已经成为制约干细胞研究的瓶颈,科学与伦理再次成为对立的两方。 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2011年4月29日作出裁决,允许美国联邦政府继续资助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这是美国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支持者取得的一个重要阶段性胜利。
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当天在裁决书中宣布,撤销美国一地方法院法官去年发布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临时禁令。判决书还认为,联邦资金资助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似乎并不违反美国相关法律。
去年8月23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罗伊斯·兰伯思针对两位美国干细胞研究人员提起的诉讼发布临时禁令,以违反法律等为由禁止联邦资金资助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兰伯思认为,国会曾经通过的一份修正案 “明确禁止”用联邦资金资助所有需要破坏人类胚胎的研究,而所有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都会包含破坏胚胎的步骤,因此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颁布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规范违反了该修正案。
但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在最新裁决中指出,上述修正案存在“模糊”之处,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有理由认为,该修正案虽然禁止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的破坏性行为,但并未禁止联邦资金资助那些仅使用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项目。上诉法院据此宣布兰伯思去年发布的临时禁令无效。
美国白宫一名发言人当天表示,上诉法院的裁决对美国科学家和全世界的患者来说是一个“胜利”,患者们将会从干细胞研究所带来的医学突破中受益。
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在美国颇受争议。2001年,美国前任总统布什规定联邦资金仅准许用于资助已经存在的胚胎干细胞研究。现任总统奥巴马2009年通过行政命令解除了上述限制,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随之于当年出台胚胎干细胞研究规范。 由于胚胎干细胞在医学应用上存在着免疫排斥以及伦理窘境等壁垒,科学家正在尝试其他途径代替胚胎干细胞。科学家试图通过细胞重编程的方法让病人的体细胞转化为干细胞供自身使用,主要的几个分支包括细胞核移植,患者体细胞与供体胚胎干细胞的细胞融合,以及诱导多能干细胞。其中诱导多能干细胞在近五年内新兴并迅速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美国医生从来不宣传为自己的孩子保存脐带血?
为什么美国的医生根本不向我们推荐“为自己的孩子保存脐带血”?在飞飞出生之后,我忍不住探究了一下个中原因。
干细胞移植是现代医学中一个极其热门的话题。
对于许多血液和遗传方面的疾病,干细胞移植可能是救命的手段。
而本来要丢弃的脐带血中含有相当多的造血干细胞,又不存在配型的问题,因此被视作婴儿出生时宝贵的“副产物”
(来自他人的干细胞存在“配型失败”的风险,一个人与兄弟姐妹配型成功的可能性是25%,而与其他人配型成功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自己的脐带血永远不会配型失败,保存自己的脐带血,以备将来的万一。”这成了保存脐带血的“理论基础”,也成了许多商业性保存机构的宣传用语。
不过,美国儿科学会不推荐自己保存脐带血。
他们认为,“保存脐带血”的营销方式主要是在利用孩子出生时父母脆弱的感情,却在其中隐瞒了许多事实。
在美国儿科学会的公告中,专家叫确指出:使用自身干细胞来治疗疾病目前还主要是一种设想,而不是现实。
虽然理论上说是可能的,一些实验也显示这样的疗法将来可能成为现实,但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个“将来”有多远?那些存血机构经常宣称这种治疗技术近在咫尺,科学家们却没有这么乐观。
另外,脐带血的数量是有限的,通常只有几十毫升。
这几十毫升脐带血中包含的干细胞数目,只够针对儿童的移植。这意味着,这份保险要发挥功用,只能在一个有效期内,而这有效期并没有商业宣传中形容的那么长。
虽然将来的医学发展有可能嘁少对脐带血量的需求,但这同样只是一种还没有科学进展支撑的“希望”。
最重要的是,目前没有科学数据支持“使用自己的脐带血是有效的”。
商业机构的宣传,着眼点仅是“自己的脐带血没有配型的风险”,却避开了另一个问题:如果疾病来自于遗传因素一一这在血液病中很常见(比如白血病)一一那么自己的脐带血干细胞也会携带同样的基因,因此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从逻辑上看,科学家们将来或许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商业机构把“可能”渲染成了“现实”。
基于生物医学发展的现状,世界骨髓捐献协会(WM-DA)、美国儿科学会(AAP)以及欧盟都不敢励普通人保存脐带血以作“生命保险”。这些机构认为,只有当一个孩子具有血液或者遗传方面的缺陷,保存相同父母的其他孩子的脐带血才被认为有现实意义。
有了美国儿科学会的叫确态度,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医生们不为商业存血机构做推销了。
在美国,如果医生不顾科学事实和儿科学会的公告,为商业存血机构做了推销,会被当做违反了职业规范。
如果这医生还从存血机构获得了某种利益,那么问题就更加严重。
不管是纵纵还是飞飞,从孕育到出生的10个月中,作为父母的我们都没有收到过有关保存脐带血的宣传。
即使是捐给公共的脐带血库,医院也没有做任何有倾向性的介绍,只是很轻描淡写地通知了有这么一回事而已。
那捐献对个人有没有任何好处?
只有一张血库发来的叫信片而已。医生和医院也得不到什么利益——血库会为取血的医生提供一点劳务赀,不过据说多数医生放弃了,而把取血的劳动作为一种公益。
生物 初一
干细胞(stem cell)是一种未充分分化,尚不成熟的细胞,具有再生各种组织器官和人体的潜在功能,医学界称之为“万用细胞”。
人体干细胞分两种类型:
一种是全功能干细胞,可直接克隆人体;
另一种是多功能干细胞,可直接复制各种脏器和修复组织。人类寄希望于利用于细胞的分离和体外培养,在体外繁育出组织或器官,并最终通过组织或器官移植,实现对临床疾病的治疗。
“原位培植皮肤干细胞再生新皮肤技术”不仅实现了利用于细胞复制皮肤器官,而且做到了人体原位皮肤器官的复制,从而使人类从干细胞体外培植组织成器官移植治疗,直接跨入了人体原位干细胞复制器官。科学家普遍认为:干细胞的研究将为临床医学提供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干细胞具有经培养不定期地分化并产生特化细胞的能力。在正常的人体发育环境中,它们得到了最好的诠释。人体发育起始于卵子的受精,产生一个能发育为完整有机体潜能的单细胞,即全能性受精卵。受精后的最初几个小时内,受精卵分裂为一些完全相同的全能细胞。这意味着如果把这些细胞的任何一个放入女性子宫内,均有可能发育成胎儿。实际上,当两个全能细胞分别发育为单独遗传基因型的人时,即出现了各方面都完全相同的双胞胎。大约在受精后四天,经过几个循环的细胞分裂之后,这些全能细胞开始特异化,形成一个中空环形的细胞群结构,称之为胚囊,胚囊由外层细胞和位于中空球形内的细胞簇(称为内细胞群)所构成。
外层细胞继续发展,形成胎盘以及胎儿在子宫内发育所需的其它支持组织。内细胞群细胞亦继续发育,形成人体所须的全部组织。尽管内细胞群可形成人体内的所有组织,但它们不能发育为一个单独的生物体,因为它们不能形成胎盘以及子宫内发育所需的支持组织。这些内细胞群细胞是多能性的----它们能产生许多种类型的细胞,但并非胎儿发育所需的全部细胞类型。因为它们不是全能性的,不是胚胎,没有完全的发育潜能。如果内细胞群被放入女性子宫,它不会发育成胎儿。
多能性干细胞经历进一步的特异分化,发展为参与生成特殊功能细胞的干细胞。如造血干细胞,它能产生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又如皮肤干细胞,它能产生各种类型的皮肤细胞。这些更专门化的干细胞被称为专能干细胞。
干细胞对早期人体的发育特别重要,在儿童和成年人中也可发现专能干细胞。举我们所最熟知的干细胞之一,造血干细胞为例,造血干细胞存在于每个儿童和成年人的骨髓之中,也存在于循环血液中,但数量非常少。在我们的整个生命过程中,造血干细胞在不断地向人体补充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过程中起着很关键的作用。如果没有造血干细胞,我们就无法存活。
干细胞是一类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潜能的细胞。它包括胚胎干细胞和成体干细胞。干细胞的发育受多种内在机制和微环境因素的影响。目前人类胚胎干细胞已成功地在体外培养。最新研究发现,成体干细胞可以横向分化为其它类型的细胞和组织,为干细胞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基础。
在胚胎的发生发育中,单个受精卵可以分裂发育为多细胞组织或器官。在成年动物中,正常的胜生理代谢或病理损伤也会引起组织或器官的修复再生。胚胎的分化形成和成年组织的再生是干细胞进一步分化的结果。胚胎干细胞是全能的,具有分化为几乎全部组织和器官的能力。而成年组织或器官内的干细胞一般认为具有组织特异性,只能分化特定的细胞或组织。
然而,这个观点目前受到了挑战。最新的研究表明,组织特异性干细胞同样具有分化成其它细胞或组织的潜能,这为干细胞的应用开创了更广泛的空间。按分化潜能的大小,干细胞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全能性干细胞,它具有形成完整个体的分化潜能。如胚胎干细胞,它是从早期胚胎内的细胞团分离出来的一种高度未分化的细胞系,具有与早期胚胎细胞相似的形态特征和很强的分化能力,它可以无限增殖并分化成为全身200多种细胞类型,进一步形成机体的所有组织、器官。另一类是多能性干细胞,这种干细胞具有分化出多种细胞组织的潜能,但却失去了发育成完整个体的能力,发育潜能受到一定的限制,骨髓多能造血干细胞是典型的例子,它可分化出至少十一中血细胞,但不分化出造血系统以外的其他细胞。还有一类干细胞为单能干细胞(也称专能、偏能干细胞),这类干细胞只能向一种类型或密切相关的两种类型的细胞分化,如上皮组织基底层的干细胞、肌肉中的成肌细胞。
总之,凡需要不断产生新的分化细胞以及分化细胞本身不能再分裂的细胞或组织,都要通过干细胞所产生的具有分化能力的细胞来维持肌体细胞的数量,可以这样说,生命是通过干细胞的分裂来实现细胞的更新及保证持续生长。
随着基因工程、胚胎工程、细胞工程等各种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按照一定的目的,在体外人工分离、培养干细胞已成为可能,利用干细胞构建各种细胞、组织、器官作为移植器官的来源,这将成为干细胞应用的主要方向。
人胚胎干细胞伦理之争
尽管人胚胎干细胞有着巨大的医学应用潜力,但围绕该研究的伦理道德问题也随之出现。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人胚胎干细胞的来源是否合乎法律及道德,应用潜力是否会引起伦理及法律问题。从体外受精人胚中获得的ES细胞在适当条件下能否发育成人?干细胞要是来自自愿终止妊娠的孕妇该如何办?为获得ES细胞而杀死人胚是否道德?是不是良好的愿望为邪恶的手段提供了正当理由?使用来自自发或事故流产胚胎的细胞是否恰当?一些人争辩,从人胚中收集胚胎干细胞是不道德的,因为人的生命没有得到珍重,人的胚胎也是生命的一种形式,无论目的如何高尚,破坏人胚是不可想象的。而某些人辩称,由于科学家们没有杀死细胞,而只是改变了其命运,因而是道德的。有些人担心,为获得更多的细胞系,公司会资助体外受精获得囊胚及人工流产获得胎儿组织,人流将在美国泛滥。他们建议应该鼓励成人体干细胞研究而应放弃胚胎干细胞研究。
如果胚胎干细胞和胚胎生殖细胞可以作为细胞系而可买卖获取,科学家使用它们符合道德规范吗?什么类型的研究可被接受?能允许科学家为研究发育过程或建立医学移植组织而培养个体组织和器官吗?由于目前已接受人体基因可以插入动物细胞中,将人胚胎干细胞嵌入家畜胚胎中创立嵌合体来获得移植用人体器官是否道德?为了治疗,改变来自有基因缺陷胚胎的ES细胞的基因,并使其继续发育成健康个体是否道德?如果人的替代组织极易获取,会不会有更多的人将不负责任地生活,而从事高风险的活动?这些问题很难简单回答,必须认真研究人胚胎干细胞研究涉及的伦理、社会、 法律、医学、神学和道德问题。
考虑到美国法律禁止使用政府资金资助人胚胎研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NIH)主任沃马斯教授曾向主管NIH的政府部门——美国卫生和福利部(DHHS)咨询有关法律意见。DHHS在1998年12月决定:“美国国会关于禁止人胚胎研究的法案不适用于胚胎干细胞研究,因为按目前的定义胚胎干细胞不等于胚胎”,此外,“由于胚胎干细胞植入子宫后,不具有依靠自身发育成个体人的能力,不能将其视为人胚胎。”因此,DHHS可以资助来自胚胎的多能干细胞的研究。至于人胚胎生殖细胞,因为胚胎生殖细胞来自无活力的胎儿,获得和使用此类细胞符合联邦法律有关胎儿组织研究的规定,因而也可获得DHHS资助。对此决定人们反应不一。美国73位著名科学家(其中67位是诺贝尔奖获得者)马上联名表示支持,称这一决定是值得赞赏和高瞻远瞩的(Science,1999,Vol283:1849),某类研究引起如此众多诺贝尔奖得主的关注在科学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胚胎干细胞研究的重要性及艰巨性。美国几个颇具影响的学术团体如美国实验生物学会联盟,美国细胞生物学会和美国发育生物学会也都支持有关联邦资金可以资助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决定。民主党参议员汤姆.哈金称这一决定将为科学发现许多疾病的新疗法铺平道路,并且强调政府不应该对医学研究设置禁令。NIH主任沃马斯称这项科研工作的前景将灿烂辉煌,不过他还是提醒研究人员,用联邦资金从事获得新的胚胎干细胞系仍违法,但是科学家可以使用联邦资金对汤姆生和吉尔哈特获得的人胚胎干细胞系进行研究。
DHHS有关ES细胞研究的规定却遭到某些国会、教会和人权组织人士的反对。天主教人士道尔福林格指责这一规定严重违反目前法律精神:“他们将用私人资金摧毁胚胎,而用联邦资金从事胚胎实验。”在1999年2月,70位众议员在一封写给卫生和福利部部长的信中要求废除此项规定,称它“违犯了美国政府严禁资助破坏人胚胎的实验研究的联邦法律条文和精神”。美国生命联盟人权组织主席朱迪布朗抗议使用干细胞,因为它们来自应受美国法律保护的可发育成人的胚胎。国会议员杰.迪凯极力反对该规定,甚至要将DHHS告上法庭,他认为目前的法律不允许联邦资金用于胚胎干细胞研究,也不必对此做任何修改,他强调“科学应为人类服务,而不是人为科学服务”。反堕胎活动分子更是要求国会干预和阻挠此类研究。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NIH在NBAC的指导下终于在1999年12月公布了“关于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指导原则”(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再用汤姆生的方法从人胚中获得新的胚胎干细胞系是违法的,但允许对已获得的来自人胚的细胞系进行研究。对于用吉尔哈特方法获得、使用和研究来自胎儿组织的细胞系则相对宽容。尽管该规定还很苛刻,但毕竟为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打开了大门。
NIH关于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指导原则
允许
1、从人胚中获得新细胞系
2、使用私人资助、已经获得的来自人胚的细胞系进行研究
3、从胎组织中获得新细胞系
禁止
1、使用来自胎儿组织的细胞系进行研究
2、用干细胞创建人胚胎的研究
3、将人胚胎干细胞与动物胚胎结合的研究
4、使用干细胞进行生殖克隆
5、来自为研究目的而专门创建的胚胎的干细胞有关研究
干细胞研究及其意义
分化后的细胞,往往由于高度分化而完全丧失了再分化的能力,这样的细胞最终将衰老和死亡。然而,动物体在发育的过程中,体内却始终保留了一部分未分化的细胞,这就是干细胞。干细胞又叫做起源细胞、万用细胞,是一类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潜能的细胞。可以这样说,动物体就是通过干细胞的分裂来实现细胞的更新,从而保证动物体持续生长发育的。
干细胞根据其分化潜能的大小,可以分为两类:全能干细胞和组织干细胞。前者可以分化、发育成完整的动物个体,后者则是一种或多种组织器官的起源细胞。人的胚胎干细胞可以发育成完整的人,所以属于全能干细胞。
早在19世纪,发育生物学家就知道,卵细胞受精后很快就开始分裂,先是1个受精卵分裂成2个细胞,然后继续分裂,直至分裂成有16至32个细胞的细胞团,叫做桑椹胚。这时如果将组成桑椹胚的细胞一一分开,并分别植入到母体的子宫内,则每个细胞都可以发育成一个完整的胚胎。这种细胞就是胚胎干细胞,属于全能干细胞。骨髓、脐带、胎盘和脂肪中则可以获取组织干细胞。每个人的体内都有一些终生与自己相伴的干细胞。但是,人的年龄越大,干细胞就越少。为了弥补干细胞的不足,一些科学家建议从胚胎或胎儿以及其他动物身上获取干细胞。进行培养和研究。
干细胞的用途非常广泛,涉及到医学的多个领域。目前,科学家已经能够在体外鉴别、分离、纯化、扩增和培养人体胚胎干细胞,并以这样的干细胞为“种子”,培育出一些人的组织器官。干细胞及其衍生组织器官的广泛临床应用,将产生一种全新的医疗技术,也就是再造人体正常的甚至年轻的组织器官,从而使人能够用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干细胞或由干细胞所衍生出的新的组织器官,来替换自身病变的或衰老的组织器官。假如某位老年人能够使用上自己或他人婴幼儿时期或者青年时期保存起来的干细胞及其衍生组织器官,那么,这位老年人的寿命就可以得到明显的延长。美国《科学》杂志于1999年将干细胞研究列为世界十大科学成就的第一,排在人类基因组测序和克隆技术之前。
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和中央医院通过脐带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根治了一名因家族遗传而患上严重的地中海贫血症的男童,这是世界上第一例移植非亲属的脐带血干细胞而使患者痊愈的手术。医生们认为,脐带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并不复杂,就像给患者输血一样。由于脐带血自身固有的特性,使得用脐带血干细胞进行移植比用骨髓进行移植更加有效。现在,利用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已经逐渐成为治疗白血病、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后引起的造血系统和免疫系统功能障碍等疾病的一种重要手段。科学家预言,用神经干细胞替代已被破坏的神经细胞,有望使因脊髓损伤而瘫痪的病人重新站立起来;不久的将来,失明、帕金森氏综合症、艾滋病、老年性痴呆、心肌梗塞和糖尿病等绝大多数疾病的患者,都可望借助干细胞移植手术获得康复。
同胚胎干细胞相比,成人身体上的干细胞只能发育成20多种组织器官,而胚胎干细胞则能发育成几乎所有的组织器官。但是,如果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胚胎就会死亡。因此,伦理道理问题就成为当前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最大问题之一。美国政府明确反对破坏新的胚胎以获取胚胎干细胞,美国众议院甚至提出全面禁止胚胎干细胞克隆研究的法案。美国的一些科学家则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们认为,将干细胞用于医学研究,在减轻患者痛苦方面很有潜力。如果浪费这样一个绝好的机会,结果将是悲剧性的。
我国的干细胞研究和应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了骨髓干细胞移植方面的研究,目前研究和应用得最多的是造血干细胞。1992年,我国内地第一个骨髓移植非亲属供者登记组在北京成立,“中华骨髓库”也正式接受捐赠。2002年,北京建立了脐带血干细胞库。关于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干细胞能变成各种细胞吗?干细胞有什么用?
干细胞(stem cells, SC)
是一类具有自我复制能力(self-renewing)的多潜能细胞,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分化成多种功能细胞。
干细胞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根据干细胞所处的发育阶段分为胚胎干细胞(embryonic stem cell,ES细胞)和成体干细胞(somatic stem cell)。第二种分类方法是根据干细胞的发育潜能分为三类:全能干细胞(totipotent stem cell,TSC)、多能干细胞(pluripotent stem cell)和单能干细胞(unipotent stem cell)。胚胎干细胞的发育等级较高,是全能干细胞,而成体干细胞的发育等级较低,是多能或单能干细胞。
干细胞研究的历史情况
干细胞的研究被认为开始于1960年代,在加拿大科学家恩尼斯特·莫科洛克和詹姆士·堤尔的研究之后。
1959年,美国首次报道了通过体外受精(IVF)动物。
60年代,几个近亲种系的小鼠睾丸畸胎瘤的研究表明其来源于胚胎生殖细胞(embryonic germ cells, EG细胞),此工作确立了胚胎癌细胞(embryonic carcinoma cells, EC细胞)是一种干细胞。
1968年,Edwards 和Bavister 在体外获得了第一个人卵子。
70年代,EC细胞注入小鼠胚泡产生杂合小鼠。培养的SC细胞作为胚胎发育的模型,虽然其染色体的数目属于异常。
1978年,第一个试管婴儿,Louise Brown 在英国诞生。
1981年,Evan, Kaufman 和Martin从小鼠胚泡内细胞群分离出小鼠ES细胞。他们建立了小鼠ES细胞体外培养条件。由这些细胞产生的细胞系有正常的二倍型,像原生殖细胞一样产生三个胚层的衍生物。将ES细胞注入上鼠,能诱导形成畸胎瘤。
1984—1988年,Anderews 等人从人睾丸畸胎瘤细胞系Tera-2中产生出多能的、可鉴定的(克隆化的)细胞,称之为胚胎癌细胞(embryonic carcinoma cells, EC细胞)。克隆的人EC细胞在视黄酸的作用下分化形成神经元样细胞和其他类型的细胞。
1989年,Pera 等分离了一个人EC细胞系,此细胞系能产生出三个胚层的组织。这些细胞是非整倍体的(比正常细胞染色体多或少),他们在体外的分化潜能是有限的。
1994年,通过体外授精和病人捐献的人胚泡处于2-原核期。胚泡内细胞群在培养中得以保存其周边有滋养层细胞聚集 ,ES样细胞位于中央。
1998年美国有两个小组分别培养出了人的多能( pluripotent )干细胞: James A. Thomson在 Wisconsin大学领导的研究小组从人胚胎组织中培养出了干细胞株。他们使用的方法是:人卵体外受精后,将胚胎培育到囊胚阶段,提取 inner cell mass细胞,建立细胞株。经测试这些细胞株的细胞表面 marker 和酶活性,证实他们就是全能干细胞。用这种方法,每个胚胎可取得15-20干细胞用于培养。 John D. Gearhart在 Johns Hopkins大学领导的另一个研究小组也从人胚胎组织中建立了干细胞株。他们的方法是:从受精后5-9周人工流产的胚胎中提取生殖母细胞( primordial germ cell )。由此培养的细胞株,证实具有全能干细胞的特徵。
2000年,由Pera、 Trounson 和 Bongso 领导的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科学家从治疗不育症的夫妇捐赠的胚泡内细胞群中分离得到人ES细胞,这些细胞体外增殖,保持正常的核型,自发分化形成来源于三个胚层的体细胞系。将其注入免疫缺陷小鼠错开内产生畸胎瘤。
2003,建立了人类皮肤细胞与兔子卵细胞种间融合的方法,为人胚胎干细胞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径。
2004年,Massachusetts Advanced Cell Technology 报道克隆小鼠的干细胞可以通过形成细小血管的心肌细胞修复心衰小鼠的心肌损伤。这种克隆细胞比来源于骨髓的成体干细胞修复作用更快、更有效,可以取代40%的瘢痕组织和恢复心肌功能。这是首次显示克隆干细胞在活体动物体内修复受损组织。
·干细胞研究的意义
分化后的细胞,往往由于高度分化而完全丧失了再分化的能力,这样的细胞最终将衰老和死亡。然而,动物体在发育的过程中,体内却始终保留了一部分未分化的细胞,这就是干细胞。干细胞又叫做起源细胞、万用细胞,是一类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潜能的细胞。可以这样说,动物体就是通过干细胞的分裂来实现细胞的更新,从而保证动物体持续生长发育的。
干细胞根据其分化潜能的大小,可以分为两类:全能干细胞和组织干细胞。前者可以分化、发育成完整的动物个体,后者则是一种或多种组织器官的起源细胞。人的胚胎干细胞可以发育成完整的人,所以属于全能干细胞。
早在19世纪,发育生物学家就知道,卵细胞受精后很快就开始分裂,先是1个受精卵分裂成2个细胞,然后继续分裂,直至分裂成有16至32个细胞的细胞团,叫做桑椹胚。这时如果将组成桑椹胚的细胞一一分开,并分别植入到母体的子宫内,则每个细胞都可以发育成一个完整的胚胎。这种细胞就是胚胎干细胞,属于全能干细胞。骨髓、脐带、胎盘和脂肪中则可以获取组织干细胞。每个人的体内都有一些终生与自己相伴的干细胞。但是,人的年龄越大,干细胞就越少。为了弥补干细胞的不足,一些科学家建议从胚胎或胎儿以及其他动物身上获取干细胞。进行培养和研究。
干细胞的用途非常广泛,涉及到医学的多个领域。目前,科学家已经能够在体外鉴别、分离、纯化、扩增和培养人体胚胎干细胞,并以这样的干细胞为“种子”,培育出一些人的组织器官。干细胞及其衍生组织器官的广泛临床应用,将产生一种全新的医疗技术,也就是再造人体正常的甚至年轻的组织器官,从而使人能够用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干细胞或由干细胞所衍生出的新的组织器官,来替换自身病变的或衰老的组织器官。假如某位老年人能够使用上自己或他人婴幼儿时期或者青年时期保存起来的干细胞及其衍生组织器官,那么,这位老年人的寿命就可以得到明显的延长。美国《科学》杂志于1999年将干细胞研究列为世界十大科学成就的第一,排在人类基因组测序和克隆技术之前。
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和中央医院通过脐带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根治了一名因家族遗传而患上严重的地中海贫血症的男童,这是世界上第一例移植非亲属的脐带血干细胞而使患者痊愈的手术。医生们认为,脐带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并不复杂,就像给患者输血一样。由于脐带血自身固有的特性,使得用脐带血干细胞进行移植比用骨髓进行移植更加有效。现在,利用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已经逐渐成为治疗白血病、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后引起的造血系统和免疫系统功能障碍等疾病的一种重要手段。科学家预言,用神经干细胞替代已被破坏的神经细胞,有望使因脊髓损伤而瘫痪的病人重新站立起来;不久的将来,失明、帕金森氏综合症、艾滋病、老年性痴呆、心肌梗塞和糖尿病等绝大多数疾病的患者,都可望借助干细胞移植手术获得康复。
同胚胎干细胞相比,成人身体上的干细胞只能发育成20多种组织器官,而胚胎干细胞则能发育成几乎所有的组织器官。但是,如果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胚胎就会死亡。因此,伦理道理问题就成为当前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最大问题之一。美国政府明确反对破坏新的胚胎以获取胚胎干细胞,美国众议院甚至提出全面禁止胚胎干细胞克隆研究的法案。美国的一些科学家则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们认为,将干细胞用于医学研究,在减轻患者痛苦方面很有潜力。如果浪费这样一个绝好的机会,结果将是悲剧性的。
我国的干细胞研究和应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了骨髓干细胞移植方面的研究,目前研究和应用得最多的是造血干细胞。1992年,我国内地第一个骨髓移植非亲属供者登记组在北京成立,“中华骨髓库”也正式接受捐赠。2002年,北京建立了脐带血干细胞库。关于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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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为什么美国禁止干细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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