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医院胰岛细胞移植成功率(上海长征医院胰腺移植)
我们将涵盖长征医院胰岛细胞移植成功率和上海长征医院胰腺移植的所有方面,并尝试探索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胰岛移植真的能“治愈”糖尿病吗?
在2006年的世界糖尿病日,新闻里说,中国自主创新用胰岛细胞移植治疗糖尿病获得重大突破,新浪新闻里说“糖尿病在福州总院可治愈了”。 “解放军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在京正式宣布,该院采用一项名叫成人胰岛细胞移植的新方法治疗糖尿病十分有效,已先后治愈7名危重患者。目前,该技术已获得卫生部批准进入临床应用”。 “谭建明教授表示,因为目前这一治疗方法的制剂和设备全部进口,手术治疗费用大约需要20万元,第一年的免疫制剂费用大约要4000元。但他们希望通过临床的大量推广来降低费用,目标是控制在10-15万元”。 的确胰岛移植是近几年糖尿病治疗领域的一个大热点,很高兴能看到中国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但事实是胰岛移植距离“治愈”糖尿病还有很大的距离,新闻显然是在误导糖尿病患者。
一型糖尿病干细胞移植成功率高吗?
干细胞移植治疗1型糖尿病的方法并没有得到推荐和广泛认可,所以开展的也很少。干细胞移植进入人体后,不能保证其转化为胰岛B细胞,发挥分泌胰岛素的作用,所以治疗效果不肯定。
手术间隙累趴医生如何回应的?
手术间隙“累趴”照感动朋友圈,这名上海医生说“这是常态”。
近日,一名上海医生手术间隙的“累趴”照在朋友圈热传,让诸多网友感动。图片来自网络
一名医生手术间隙的“累趴”照近日在朋友圈热传,让许多网友感动。
这名“累趴”的医生名叫季峻松,来自上海长征医院;“累趴”照拍摄于5月10日凌晨,地点是长征医院GMP胰岛分离室外。
当时,季峻松刚完成胰岛细胞的分离,正在等待同事将胰岛细胞输注到移植袋中。之后,季峻松将珍贵的胰岛细胞运往医院介入科手术室移植给患者,并协助完成1个多小时的移植手术。
“其实这是我们移植科工作的常态,不只有我,我背后还有一群人在为病人的生命与健康默默付出。”5月17日上午,季峻松在接受采访时说,从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家属有意愿捐献开始,红十字会和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团队就开始工作,直到手术医生获取器官,成功分离胰岛细胞,介入科团队为患者移植注射,这期间还需要有航空、铁路部门为器官转运开放绿色通道。在术前,接受胰岛移植的患者还要经过内分泌科、肾移植、肾内科团队协同诊断、评估。
“通宵手术是一种常态,医生的职责就是这样,能为一个病人真正解决痛苦,大家都会觉得所有努力和付出是很值得的。”季峻松说。
上海长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医生季峻松说,通宵手术是一种常态。图片来自网络
“并不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
“一台移植手术前后达10-12小时是一种常态。”长征医院胰岛移植团队负责人殷浩说,胰岛细胞移植手术包含三部分,获取供体器官是第一个步骤,供体的获取由全国人体器官分配系统统一进行分配。
据殷浩介绍,在团队中,季峻松常常需要前往全国各地获取器官,就在5月16日,他还去了一趟安徽,与安徽省立医院合作完成了安徽省第一例胰腺捐献,“只要接到供体捐献消息,我们就需要随时准备出发,在8小时内带回GMP胰岛分离室进行胰岛细胞分离,时间越短,器官移植效果也就越好。”
季峻松表示,在实验室分离胰岛细胞是移植手术中的重要一环,这一部分大约历时6-7个小时,最后一步是给病人注射胰岛细胞,需要1小时左右,“注射前还需要介入科医生帮我们做一个微创手术,目的是建立一个注射细胞的通路。”
“并不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也并不只有医护人员在努力,我们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团队,可能有二三十人在共同守护‘生命的种子’。”季峻松表示。
殷浩也表示,除了医护人员外,移植工作的顺利开展,还要感谢像东方航空、铁路部门等单位的配合,“第一时间帮我们开通绿色通道,让获取的供体器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移植医院,开展手术”。
“我们只是把他们的爱传递下去”
殷浩和季峻松认为,他们的这项工作非常有意义。2017年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有一亿多名糖尿病患者,其中有不少是儿童、青少年。糖尿病尽管属于慢性病,如果控制不佳其带来的后续危害巨大。高血糖对血管、神经器官的长期损伤,可能导致肾功能衰竭、失眠、糖尿病足等严重并发症,而脆性糖尿病导致的低血糖无意识昏迷,随时有死亡风险。
在繁忙的工作节奏背后,长征医院器官移植科的专家们也在关注糖尿病群体的增长带来的各种问题。
长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丁国善表示,胰岛细胞移植最特别之处在于,可以帮助患者生理性调节血糖,既避免了高血糖的发生,又防止了低血糖的出现,是一项有效的治疗方法。尽管只有少部分严重糖尿病人需要接受胰岛移植这类手术治疗,但由于近年来糖尿病患者病人数量逐年增长,出现严重并发症的患者也越来越多。
上海长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医生在实验室里分离胰岛细胞。
据季峻松介绍,接受胰岛细胞移植的病人主要有两类,一是糖尿病导致肾功能衰竭但已做过肾移植手术的病人。若引起肾功能衰竭的基础疾病“糖尿病”未得到有效干预,近乎一半患者的移植肾会在6-7年内再次丧失功能,而不得不恢复透析或进行二次移植。“利用胰岛细胞移植这项技术可以帮助他们很好地控制血糖,保护他们的移植肾,毕竟肾移植成本高、等待时间长,而胰岛细胞移植成本低,微创手术,创伤较小。”他说。
另一类是1型糖尿病患者,他们的血糖忽高忽低、波动很大。“这些病人属于绝对的胰岛细胞缺乏,长期的胰岛素注射治疗只能帮助这些患者降血糖,而往往发生低血糖的时候并不能升高血糖,严重的并发症将导致患者死亡。”季峻松说。
同时,殷浩和季峻松也呼吁国家能多关注糖尿病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希望人们能重视糖尿病,将疾病治疗的关口前移,避免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长征医院器官移植中心是国内最早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之一,丁国善介绍,2016年开始,经过医院和科室多年的筹备,长征医院器官移植科正式开展了胰岛细胞移植手术,目前手术量及临床疗效均居全国首位。长征医院胰岛移植团队如今共有6人,均为80、90后医生,研究生以上学历。
长征医院院长张殿勇对器官移植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他表示,医护工作者本来从事的就是“治病救人”的工作,“救人是不能等的”。特别对于移植科医生来说,除了救人,还要守护好这一份人间的“大爱”。
“这些供移植的器官,来自那些捐献器官的志愿者们,他们和他们的家属更伟大,我们只是把他们的爱传递下去,对于等待着移植的病人来说,速度就意味着生命。我们全院也会大力支持,呵护好这份‘大爱’。”张殿勇说。
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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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1号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寳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一日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
第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
第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对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
第六条 国家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确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组织协调人体器官的使用。
第二章 人体器官的捐献
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三章 人体器官的移植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除依据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考虑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需求和合法的人体器官来源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
第十三条 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并向原登记部门报告。原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日内注销该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家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植入的人体器官和术后患者的长期存活率,对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不合格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遵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第十六条 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对接受人因人体器官移植感染疾病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七条 在摘取活体器官前或者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前,负责人体器官移植的执业医师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出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不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医疗机构不得做出摘取人体器官的决定,医务人员不得摘取人体器官。
第十八条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收到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意见:
(一)人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
(二)有无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
(三)人体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适应症是否符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经2/3以上委员同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方可出具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书面意见。
第十九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摘取活体器官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活体器官捐献人说明器官摘取手术的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等,并与活体器官捐献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存在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确认除摘取器官产生的直接后果外不会损害活体器官捐献人其他正常的生理功能。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保存活体器官捐献人的医学资料,并进行随访。
第二十条 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捐献人的死亡判定。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死者的尊严;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应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用于移植的器官以外,应当恢复尸体原貌。
第二十一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费用外,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
(一)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
(二)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
(三)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
前款规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第二十三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第二十四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将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情况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
(二)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而摘取其尸体器官的;
(三)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参与上述活动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原登记部门撤销该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该医疗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务人员参与上述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据职权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未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擅自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或者未采取措施,导致接受人因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感染疾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依照《执业医师法》或者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收取费用的,依照价格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
(二)摘取活体器官前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说明、查验、确认义务的;
(三)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未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尸体原貌的。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该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该医疗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一)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仍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
(二)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做出摘取人体器官的决定,或者胁迫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摘取人体器官的;
(三)有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列举的情形的。
医疗机构未定期将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情况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参与尸体器官捐献人的死亡判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国医疗机构不得擅自为外国人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2007年07月03日17:39 来源: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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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今天发布的“有关境外人员申请人体器官移植问题的通知”强调:中国人体器官移植优先满足中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永久性居民)需要,中国内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为以旅游名义来华的外国公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为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卫生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体器官移植指导原则,并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通行做法,对境外人员申请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有关事宜还作出以下规定: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以旅游名义跨国境为外国居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外国居民申请来华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向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卫生部后,根据回复意见实施。
——医疗机构在为香港、澳门、台湾永久性居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前,必须向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卫生部报告。
——除《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医疗机构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发布人体器官移植医疗广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情况纳入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定期评估内容并严格考核。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规定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撤销医疗机构相应专业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3)我来介绍一下上海的情况,上海目前移植作的比较多的主要有长征医院、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医院、瑞金医院、仁济医院等。
长征医院以朱有华为首,主要是肾移植,肝移植很少,肾移植在上海最多,每年大概要超过150例。
第一人民医院以谭建明为肾移植掌门人(唐孝达教授已退居二线),肾移植数量在上海是老二,每年120例左右,谭还负责胰岛细胞移植,近一两年做了好像3例,效果听说还过得去;肝移植以彭智海为掌门,搞得好像蛮红火的,目前肝移植数量好像近90例左右了。
中山医院各项大器官移植中规中矩,心、肺、肝移植在上海领先,但肾移植数量还是不够,名气也不够响。
瑞金医院目前是王祥慧和徐达二人共撑天下(主要是肾移植),二位均是从市一转战到瑞金,在患者心目中的影响力蛮大蛮好,虽说过去还不久,但也做了不少工作了,每年也能做五六十例,瑞金的肝移植质量和技术都不错,可数量还不够。
仁济医院由凌建煜支撑肾移植,也是不错的,每年大概40-60例左右。
其他医院就不无论实力还是数量均不足上的台面,不过听说华山医院要和郑树森教授合作,具体事宜尚不清楚。
(以上均是个人凭记忆随便侃侃,数据可能会有些出入)
胰岛细胞移植
目前欧美有十几个中心在做,美国有四大中心:宾大、明尼苏达、迈阿密和匹兹堡大学。以加拿大的Edmonton方案为基准,一般需要2-3个供体才能移植一个受体。国内目前处于临床前实验阶段,有五家医院试做了胰岛移植,分别是福州军区总医院、上海第一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湘雅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费用预计10-20万。
关于长征医院胰岛细胞移植成功率和上海长征医院胰腺移植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 长征医院胰岛细胞移植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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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230 长征医院胰岛细胞移植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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