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奖励山东(济南捐献造血干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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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在校大学生4年献血45次还捐献干细胞,献血有哪些好处?
山东一在校大学生4年献血45次还捐献干细胞,献血有好处主要在于促进各种骨髓进行再一次造像,能够调节有关人身体的各种免疫并且最大程度上帮助新陈代谢和长期发展。
中国人民在校的学生长期连续4年进行献血,达到40多次不计黑捐赠有关各种干细胞,这种现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了解。认为这种无偿献血的行为是非常值得人们去。他已经成为了有关青岛市非常重要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赠者,对这种现象能够获得人们广泛支持和了解,认为这种现象非常值得人们学习和了解。对于此种有关非关系所有人抵制他能够做到有效的置,并且能够帮助人们解生命健康的各种问题是非常重要。通过这种爱心举措能够帮助处于生命健康和危险之中的各种人群我们一定要学习他们的无私奉献精神,主要采取这种活动中来源于自己父母遗传身教主要结果。
长时间家电未得血之下的非常骄傲好和自豪以,自己也选择能够长时间地进行无偿献血帮助很多需要谢谢人们。能够为各种肝细胞也能够做到有效的捐赠为他们解决各种生命问题。能够显示具有自身好处,能够减少血液粘稠力度,而且能够促进血液的有效循环增强人们身体抵抗免疫力。献血之后很多器官都处于这样的本状态。但是通过这种现象可以理解技能很好调节有关人体各种身体免疫力,能够提高各种相关细胞恢复血可以有效促进新陈代谢增强各种抵抗力。
总体而言对于这一种效果和行为还是十分值得赞扬和完成,能够很好促进身体健康并且能够为人民做贡献造福很多需要帮助人们。
个人无偿献血后有什么优惠奖励?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是指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 表彰奖项及获奖标准
第五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 “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 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 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第七条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单位奖,捐款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 (二)个人奖,捐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 (三)特别奖,长年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 第八条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20小时的志愿者; (二) “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240小时的志愿者; (三) “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60小时的志愿者; (四) “四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的志愿者; (五) “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 (六) “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第九条 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用以奖励积极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地、州、盟)。其获奖标准为: (一)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二)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 (三)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应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应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应达到95%以上; (四)当地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每日早7时至晚10时广播、电视等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 (五)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六)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献血屋(点)。 第十条 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其获奖标准为: 官兵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自愿无偿献血100%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独立师)以上单位。 第十一条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用以奖励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奉献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献者; (二)特别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以上的捐献者,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20次以上的捐献者。
第三章 表彰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 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相关申请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统计、初审工作。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组成“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负责对无偿献血表彰奖项的审核、评定、审批。 第十三条 各地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 (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级至三星级)。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 (一) 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 (二)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四星级至五星级); (三)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 第十五条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表彰: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二)无偿献血促进奖; (三)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 (四)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 (五)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六)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 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符合相应奖项获奖标准的,由个人、单位或当地采供血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表彰奖励权限上报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 (二)地市有关部门收集、统计相关申请材料,并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 (三)省级有关单位对各地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制定评定合格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对各省和军队有关单位上报的合格材料进行复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对曾在不同地区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提出申报的,各地应认真核对有关献血者信息,及时受理,不得拒绝受理符合表彰条件献血者的申报要求。
第四章 表彰的监督
第十八条 申报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经核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4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经进行奖励的,审批机关将撤销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参与无偿献血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无偿献血是指公民在无报酬的情况下,自愿捐献自身血液的行为。 固定无偿献血者是指至少献过3次血,且近12个月内献血至少1次,并承诺未来一年之内再次献血的。 第二十一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法》颁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于中国大陆地区献血后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表彰的各类奖项为荣誉奖励。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表彰奖励方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1999年7月12日发布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同期废止。
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奖励
捐献骨髓是完全的志愿行为,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会颁发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捐赠过程:
1、将在中国造血干细胞供体数据库中搜索患者。初始匹配成功后,将通知患者身体检查和诊断。如果分析结果一致,则将执行以下步骤。没有它,捐款将是不可能的。
2、完全匹配后,根据患者的时间表,在入院前五天入院,进行简单的体格检查,并每天静脉动员四天(有关动员的说明,请参阅造血干的基本知识)单元格列)。
3、他们在第0天住院,在第1-4天注射动员剂,并在第5天收集。
扩展资料: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及有关军事单位对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给予了奖励。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特别奖由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颁发。
骨髓捐赠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捐赠造血干细胞。像血小板捐赠一样,自体输血比血小板捐赠要花费3-4小时更长的时间。在此之前,需要一周的刺激时间以增加外周血中造血干细胞的比例。该药物未发现任何明显的副作用,通常发烧1或2天。尚未发现长期的副作用。
另一种是骨髓穿刺术,以获取扁平骨中的红色骨髓。通常,以前上棘为穿刺点。需要麻醉剂,穿刺部位可能会疼痛1-2天。很少穿胸骨。尽管该区域的骨髓质量良好,但很容易暴露和破坏胸腔的内部结构。
在中国采用的第一种类型是收集外周血造血干细胞。通常,人体中有3,000克,一次收集50-100克。之后,注意事项与献血相同。也就是说,请勿在1天内用眼睛接触水。它可以在大约10天(7-14天)内完全恢复。
义务献血后有什么待遇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献血、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或者进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本市积分入户加分政策。
公民无偿献血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所在单位也应当给予支持,可以给予补贴或者补休。如果是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献血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可以享受学校德育学分考核加分。
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血小板的计量单位是一个单位血小板一般指200毫升全血手工分离的血小板单位个数、通过了初检,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用血费用的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献血有什么奖励政策
根据《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表彰和奖励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单位、省(市)和部队。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展10次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人次逾180万,在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参加无偿献血方面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为持续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拓展无偿献血招募工作模式,鼓励更多单位和个人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我委会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对《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
修订后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共五章二十七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增加“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奖项(第六条第四项),获奖标准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二是根据《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GB/T40143-2021)调整了“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获奖标准(第八条),并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纳入评选条件。三是调整了“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获奖标准(第九条第二项),在强调巩固定期献血者队伍的同时增加千人口献血率等指标,获奖省(市)应当在“表彰年度内,当地献血人群中定期无偿献血者比例或千人口献血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为增加表彰工作准确性,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血站工作负担,明确表彰信息报送途径(第十七条),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实现表彰相关信息的申报、核对和确认。五是进一步明确“定期无偿献血者”、“定期无偿献血者比例”和“千人口献血率”定义,明确统计口径,增加办法的可操作性和评价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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