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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怎么提取(珠海公积金提取额度)

2023-01-18 03:56:28 作者: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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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了我要回老家两个月在来珠海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一、辞工了两个月后是可以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的提取材料需要依据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办理。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珠海公积金销户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珠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预约吗?

首先确定你的条件是否具备提取住房公积金,然后办理相关的手续,可以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询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预约。

珠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2、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3、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珠海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珠海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

(3) 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

①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②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②契税(完税凭证);③购房发票。

注:

1、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购房总价以该住房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合同成交价为准。

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购房年月与购房总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表。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3)与银行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

(4)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5)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扣款凭证(申请当月有还款记录的“供楼存折”或“对账单”)。

(注:1、(3)项与(4)项材料中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需街道办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2、(3)项与(5)项材料中还款账号不一致的需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账号变更证明;3、(4)项材料中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可提供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当月房地产抵押(按揭)登记(证明)表或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办理。);

注:

1、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购房总价以该住房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合同成交价为准。

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购房年月与购房总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表。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建造: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3)土地使用证(珠海市内建房无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4)建设规划部门当年签发的建筑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证。

注: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翻建: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3)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4)施工队提供拆除、重建房屋项目的翻建住房工程预算书(需经营范围有建筑、室内外装修的施工单位盖章);

(5) 建设规划部门当年的批准。

注: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珠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全国公积金提取程序都是一样的。

1,如果你是外地的,当你离职以后离开珠海的时候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销户提取

2,退休以后可以凭退休证明去管理中心提取

3,买房以后,还贷满一年可以在单位开证明去管理中心提取,一年可以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贷款余额

4,租房,购房装修可以凭租,购房合同去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5,死亡销户提取参考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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